總局回複丨微生物不合格是否需要複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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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友在市場監管總局網站留言咨詢“微生物不合格是否需要複驗”問題,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司給予瞭答複 。我們也爲大家整理出瞭近期以下幾則關於微生物、食品添加劑、企業标準的問答(供參考)。


1.微生物不合格是否需要複驗

Q
初檢機構在檢出微生物不合格,初檢機構是否進行微生物複驗?如無需複驗,食品檢驗工作規範的通知又要求檢測(cè)機構在出現不合格或存疑時需進行複驗。麻煩幫(bāng)忙解答,謝謝!
A

您好,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微生物學檢驗 總則》(GB 4789.1-2016)規定,檢驗結果報(bào)告後,剩餘樣品和同批産(chǎn)品不進行微生物項目的複檢。對微生物檢驗結果複驗,可通過對檢驗過程記錄的複核實現。


回複(fù)部門:食品安全抽檢監測(cè)司

時(shí)間(jiān):2022-08-25



2.進口食品含有那非乙酰酸是否違法

Q
那非乙酰酸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食品補(bǔ)充檢驗方法(食品中那非類物質的測(cè)定BJS201805)中90種那非類物質之一,請問進口食品中添加有那非乙酰酸是否違(wéi)法?是否屬於有毒有害物質?
A

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對進出口食品安全實施監督管理。進口的食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标準。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标準的食品,由境外出口商、境外生産(chǎn)企業或者其委托的進口商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交所執行的相關國家(地區)标準或者國際标準。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相關标準進行審查,認爲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決定暫予适用,並(bìng)及時制定相應的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回複(fù)部門:食品安全抽檢監測(cè)司

時(shí)間(jiān):2022-08-25



3.企業标準制定

Q
您好《企業标準化管理辦(bàn)法》規定瞭(le)制定企業标準的一般程序是:編制計劃、調查研究,起草标準草案、征求意見,對标準草案進行必要的驗證、審查、批準、編号、發布。有沒有更爲詳盡的程序制定内容,比如報批部門 審核部門這樣的内容 麻煩告知 謝謝!
A

您好。根據《标準化法》第十九條相關規定,企業可以根據需要自行制定企業标準。根據《标準化法》第二十七條相關規定,國家實行企業标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因此,企業可以根據需要自行組織開展企業标準的編(biān)寫工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cóng)其規定。


回複(fù)部門:标準創(chuàng)新管理司

時(shí)間(jiān):2022-08-08


資料來源:國(guó)家市場(chǎng)監督管理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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