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金灣區雙湖路東側、金高路北側176123.43平方米用地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的公示

發布時間:

根據《珠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珠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珠府〔2017〕51号)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地塊須在開發利用前開展場地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受珠海市土地儲備發展中心的委托,廣州彙标檢測技術中心開展瞭(le)金灣區雙湖路東側、金高路北側176123.43平方米用地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並(bìng)編制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現公示該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相關内容,征求廣大公衆的意見。


一、基本情況

地塊名稱(chēng):金灣區雙湖路東側(cè)、金高路北側(cè)176123.43平方米用地地塊

紅(hóng)線面積(jī):176123.43m2

土地使用權人:珠海市土地儲(chǔ)備(bèi)發展中心

未來規劃:初級中學用地(A33)、體育用地(A4)、二類居住用地(R2)、幼托用地(R53)、社會停車(chē)場(chǎng)用地(S42)

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單(dān)位:廣州彙标檢測(cè)技術中心


二、調查内容

依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複監測(cè)技術導則》(HJ25.2-2019)等相關技術文件要求,結合收集到的資料和現場(chǎng)踏勘情況,本次調查進行第二階段初步調查


三、調查結論

經實驗室檢測(cè)結果分析,地塊内土壤樣品的各檢測(cè)項目濃度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标準》(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地下水樣品的檢出項目中除渾濁度,其他項目的濃度均未超過《地下水質量标準》(GB /T14848-2017)的Ⅳ類标準。由於(yú)渾濁度爲物理性指标,地塊不進行地下水開發,對人體健康無明顯影響,不需開展詳細調查。


參(cān)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本地塊土壤污染狀況滿足第一類用地要求,調查地塊可作爲初級中學用地(A33)、體育用地(A4)、二類居住用地(R2)、幼托用地(R53)、社會停車場(chǎng)用地(S42)進行下一步開發建設。


四、信息公示内容及時間

本次公示将本項目的土壤污染狀況調(diào)查報(bào)告結論進行公示,公示期爲2023年03月29日-2023年04月06日(7個工作日)。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佳玲

聯系電(diàn)話(huà):020-34301383

郵(yóu)箱:jialinwang3@163.com

地址:廣東(dōng)省廣州市黃埔區南雲五路11号光正科技産(chǎn)業園


六、征求公衆意見主要事項

公衆在發(fā)表意見(jiàn)同時盡量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


七、意見提交具體形式

關注本項目建設的公衆可通過電(diàn)話、電(diàn)子郵件的方式直接與聯系人聯系參(cān)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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