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門聯合印發《食用農産品“治違禁控藥殘促提升”三年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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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 、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農業農村、市場監管 、公安、工業和信息化、衛生健康部門以及法院、檢察院,新疆生産(chǎn)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公安、工業和信息化、衛生健康局(委)以及法院 、檢察院:遵照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要求和重要批示精神,根據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部署要求,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健康委7部門将在全國聯合實施爲期3年的食用農産(chǎn)品“治違禁 控藥殘(cán) 促提升”行動,現将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農業農村部     市場(chǎng)監(jiān)管總局     公安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jiǎn)察院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1年5月31日


食用農産品 “治違禁控藥殘促提升”

三年行動方案


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爲切實解決禁限用藥物違法使用、常規農獸藥殘(cán)留超标等問題,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在全國聯合實施食用農産(chǎn)品“治違禁 控藥殘(cán) 促提升”三年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标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産出來”“管出來”重要指示精神,針對禁限用農藥、食品動物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産蛋期不得使用獸藥、停用獸藥(以下簡稱“禁限用藥物”)使用問題以及常規農獸藥殘(cán)留超标問題,聚焦問題較爲突出的11種農産品,採(cǎi)取“一個問題品種、一張整治清單、一套攻堅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個一”精準治理模式,力争用3年左右時間,生産方式進一步轉型升級,綠色防控技術得到普遍應用,農藥獸藥使用更加科學合理,違法使用禁限用藥物問題基本解決,常規農獸藥殘(cán)留超标問題有效遏制,生産銷售的食用農産品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标準,屬地責任、監管責任、生産經營者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


二、治理的重點品種


“三棵菜”:豇豆 、韭菜、芹菜


“一枚蛋”:雞蛋


“一隻雞”:烏雞


肉牛肉羊


“四條(tiáo)魚”:大口黑鲈、烏鳢、鳊魚 、大黃(huáng)魚


各地可根據生産(chǎn)實際和監測(cè)情況增加治理品種。


三、行動時間


2021年6月—2024年6月。


四 、重點任務


(一)嚴格農藥獸藥生産(chǎn)經(jīng)營管理。農業農村部門要嚴把農藥獸藥行政許可審批關口,加大農藥獸藥質量監測(cè)力度,嚴查隐性添加禁用成分或其他成分。建立健全農藥産(chǎn)品二維碼标注、追溯管理制度;加強限用農藥監管,實行定點經營、實名購買、購銷台賬、溯源管理;2024年底前分期分批淘汰現存10種高毒農藥,率先淘汰蔬菜上殘(cán)留檢(jiǎn)出頻次較多的高毒農藥。實施獸藥二維碼追溯管理,確(què)保獸藥生産企業獸藥産品全部賦碼上市、産品入庫出庫追溯數據全部上傳至國家獸藥産品追溯系統;加強獸用原料藥管理,要将原料藥納入追溯範圍,防止非法流入養殖、屠宰環節。加強水産養殖用投入品管理。加強農藥獸藥網絡銷售平台的監督。電信主管部門要加強ICP備(bèi)案管理 ,配合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部門對從事農藥獸藥違法經營和宣傳活動的網站(APP)進行定位、處置;協同開展農藥獸藥經營網絡清理專項整治行動 ,組織搜索引擎、第三方交易平台等對涉及農藥獸藥經營和宣傳情況開展自查整改,在信息查詢、數據提取、違法信息屏蔽、停止服務等方面提供技術支持,有力打擊網上違法銷售行爲。


(二)精準掌握種植養(yǎng)殖情況(kuàng)。農業農村部門要組織做好調查 ,以鄉鎮爲單位摸清11個品種生産(chǎn)基地(生産(chǎn)者)的面積、産(chǎn)量、病蟲害發生、用藥習慣、農産(chǎn)品上市等情況。推進農産(chǎn)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按照“區域定格、網格定人、人員定責”要求,每個網格明確(què)專人負責。探索建立11個品種農獸藥安全使用指導員制度,負責區域内用藥指導及監督。推廣“陽光農安”模式,運用視頻等電子化工具,推進用藥記錄便捷化、電子化,強化生産(chǎn)過程控制服務 。


(三)轉變種植養殖方式。綠色健康種植養殖方式是控制農獸藥殘(cán)留最根本的舉措 。農業農村部門要結合本地氣候、生态等資源禀賦和農業生産現狀,調整優化種植區域布局,指導農戶採(cǎi)用綠色技術模式,摒棄大肥大水大藥的傳統種植習慣。倡導“三棵菜”科學種植,推廣輪作間作模式,降低菌源基數和蟲口密度,集成推廣生态調控、生物防治、理化誘控、科學用藥等綠色防控技術,加快農藥減量。強化“一隻雞”、蛋禽、肉牛肉羊、“四條魚”綠色養殖,推進現代養殖方式發展,繼續實施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化行動。督促養殖者加強水産(chǎn)、肉雞、蛋雞獸藥使用管理,如養殖密度較大且管理能力跟不上的,應适度降低養殖密度。推動牛羊等畜禽屠宰法規制修訂工作,有條件的地方将牛羊禽的屠宰納入定點(diǎn)管理。


(四)嚴查種植養殖屠宰環(huán)節(jié)使用禁限用藥物行爲。農業農村部門必須堅持“零容忍”,鄉鎮農産(chǎn)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機構要加大日常巡查檢查力度,用好快速檢測(cè)(以下簡稱“速測(cè)”)手段,實行精準監管。在農獸藥經營門店、種植養殖基地和合作社場所張貼禁限用藥物清單等宣傳資料 。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充分利用限用農藥經營購銷台賬,對限用農藥實際用途與标簽标注的使用範圍不一緻的,應依法嚴厲查處;加大監督抽查力度,提高抽檢比例,發現不合格産(chǎn)品及時向社會公布,對違法行爲跟進開展執法查處,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 。


(五)管控上市農産(chǎn)品常規農獸藥殘(cán)留超标問題。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安全用藥宣傳,讓種植養殖者牢固樹立“不合格不上市”的意識,糾正常規農獸藥可随意使用的錯誤認識。對11個品種的規模化生産主體,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用藥培訓。開展常規農藥殘(cán)留速測技術攻關,解決速測針對性不強問題,加快推進常規農獸藥殘(cán)留速測工作。在11個品種上市高峰期,加強常規農獸藥殘(cán)留的監督抽查,強化分析研判,一旦發現不合格産品 ,依法處置並(bìng)督促整改到位。


(六)用好達标合格證制度。農業農村部門要大力推進食用農産品達标合格證制度試行工作,督促指導生産11個品種的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在農産品上市時開展檢測(cè)並(bìng)開具合格證 。建立健全11個品種生産主體名錄,加強合格證開具日常巡查 ,對冒名開具、虛假合格的,列入農産品質量安全失信“黑名單”,實施信用化、精準化管理。


(七)嚴格市場準入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食用農産品批發市場開辦(bàn)者和食用農産品銷售者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查驗責任,查驗並(bìng)留存11個品種的可溯源憑證和産品質量合格憑證。對無法提供可溯源憑證的禁止入場銷售 ,對無法提供産品質量合格憑證的進行抽樣檢驗或者速測,檢測結果合格方可進入市場銷售。鼓勵食用農産品批發市場開辦者對“三棵菜”中克百威、三唑磷等禁限用農藥,腐黴利、滅蠅胺等易超标的常規農藥殘留開展針對性速測。對(duì)11個品種要加大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檢力度 ,嚴厲打擊在市場(chǎng)銷售過程中添加使用禁限用藥物,超範圍超劑量使用保鮮劑、防腐劑等食品添加劑相關違法違規行爲。


(八)嚴格食品生産(chǎn)、餐飲服務環(huán)節管理。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指導食品生産、餐飲服務者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強化食品原料進貨查驗記錄,採(cǎi)購11個品種時應查驗並(bìng)留存可溯源憑證和産品質量合格憑證,杜絕採(cǎi)購無證産品。加大日常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食品生産、餐飲服務過程中及水産品暫養期間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保鮮劑、防腐劑等行爲。對問題企業和食品,及時採(cǎi)取責令停止生産經營、召回等行政強制措施,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九)強化行刑銜接。農業農村、市場監管、衛生健康部門對日常檢查、風險監測、監督檢查抽查中發現的使用禁限用藥物、常規農獸藥殘留嚴重超标等問題,開展行政調查,構成犯罪的及時将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公安機關商請提供認定意見、風險評估意見以及無害化處理涉案物品的,應予以配合 。公安機關要把打擊非法生産經營農藥“黑窩點”、非法使用禁限用藥物及“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作爲“昆侖”專項行動的重點,及時掌握本地農産品抽檢情況,對可疑問題開展重點排摸,按照“全鏈條、全環節、全要素”打擊犯罪的工作要求偵辦犯罪案件,確(què)保辦案質量;對於(yú)重大案件,必要時 ,由上級公安機關挂牌督辦。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批捕、起訴職能,嚴厲懲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強化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的落實與完善,嚴禁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罰代刑等;充分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探索建立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大違法者違法成本;充分發揮檢察建議作用,推動完善管理制度。各級法院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依法及時審理相關案件。


(十)完善農獸藥殘(cán)留全鏈條治理機(jī)制。強化組織協調,充分發揮各級食品安全辦(bàn)公室的作用,統籌協調、研究解決農獸藥殘留治理中的重要事項、重大問題,将農獸藥殘留治理情況納入相關考核。健全會商機制,各級食品安全辦(bàn)公室要組織專家對執法司法實踐中出現的非法添加、違法使用的性質、毒害性及對人體影響等問題進行研究論證,明確(què)認定标準。實施準出準入機制,農業農村部門要推進食用農産品達标合格證制度和追溯制度,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落實食用農産品進貨查驗、入市查驗制度,切實推動食用農産品産地賦碼帶證上市、市場驗碼查證準入;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建立健全産地、市場不合格産品信息雙向通報(bào)查處機制,相互通報(bào)不合格産品銷售流向、産地等信息,實施雙向追蹤溯源,共同核查處置。建立聯動機制,相關部門聯合出台農産品質量安全領域行刑銜接辦(bàn)法,完善犯罪案件移送與案件督辦(bàn)工作機制;各級食品安全辦(bàn)公室要推動建立地區間、部門間食品安全案件查辦(bàn)聯動機制,協調相關部門解決辦(bàn)案協作、涉案物品處置等問題。優化标準結構體系,農業農村部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加快農獸藥殘留标準制修訂,針對監管執法中存在的部分農獸藥殘留限量不全、檢測方法、判定依據不配套等問題,發布一批國家标準。


五、有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治違禁 控藥殘(cán) 促提升”行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守護人民群衆“舌尖上的安全”的具體措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來,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堅持“最嚴謹的标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堅決杜絕形式主義、“走過場(chǎng)”治理,真刀真槍查找問題,拿出管用措施。


(二)加強組織領導。此行動由部委負責調度指導,省級負總責,市縣抓落實。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成立專項工作組,在食品安全考核評議等考核中提高農獸藥殘留超标問題治理分值,對治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指導,及時解決。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參(cān)照部級工作組健全工作機制,成立省級工作組,結合本地實際完善工作方案,明確(què)專人負責,持續開展治理。


(三)強化精準監管與服務指導。各省級工作組要全鏈條各環節摸清11個品種問題産生的根源,開展專項會診,實施精準的規範用藥指導、技術服務。針對禁限用藥物使用、常規農獸藥殘留超标問題採取不同的治理措施。逐一制定11個品種精準治理清單,明確(què)時間表、路線圖,報送部級工作組備案。部級工作組将适時下發11個品種治理的技術性指導意見,並(bìng)适時組織飛行檢查。


(四)強化社會共治。各地各相關部門要暢通投訴舉報(bào)渠道,出台相關獎勵辦(bàn)法,接受群衆監督。要以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宣傳行動成效,曝光典型案例,營造強大聲勢,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農獸藥殘留問題治理。


(五)及時報送信息。要建立固定的信息報送機制,各省級工作組請於(yú)6月10日前報送本省份行動細化方案、精準治理清單和聯絡員。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辦(bàn)公室要求,每季度通過國家農産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報送治理情況(附件1、2、3),年底報送階段性工作進展,同時要注意收集整理監管執法、司法典型案例,可随時報送。有重大問題,部級工作組及時調度情況。相關統計數據要客觀真實,反映實際情況,經負責人審核後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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