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資訊丨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發布《北京市中藥配方顆粒标準(第四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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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2〕30号
根據《國家藥監局 國家中醫藥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保局關於(yú)結束中藥配方顆粒試點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國家藥監局關於(yú)發布〈中藥配方顆粒質量控制與标準制定技術要求〉的通告》(2021年第16号)等有關規定,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瞭(le)《北京市中藥配方顆粒标準(第四批)》,共計27個品種,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中藥配方顆粒國家藥品标準頒(bān)布實施後,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的相應中藥配方顆粒标準即行廢(fèi)止。
特此公告。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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