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環境部:1973年至今中國顆粒物标準加嚴近30倍
生态環境部7月26日召開新聞發布會,會上,生态環境部法規與标準司司長(zhǎng)别濤介紹瞭(le)生态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标準建設的有關情況。
目前,生态環境保護領域現行的有效法律共計13部、行政法規30件、部門規章92件。别濤介紹,十九大以來,生态環境部門配合立法機關,已完成瞭(le)10部法律法規制修訂(dìng)工作。其中,環境部配合立法機關制定出台瞭(le)《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等兩部新的法律。《海洋環境保護法》與《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正在研究修改與修訂(dìng)。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已報(bào)國務院審議通過後,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别濤介紹稱(chēng),2019年6月底全國人大常委會已進行初次審議,現在正在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關於(yú)《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的進展和亮點,别濤稱,修訂後的固廢法草案完善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制度,例如引入信用記錄制度,将違法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並(bìng)予以公示,明確國家逐步基本實現固體廢物零進口。
同時,新修訂的固廢法草案加大瞭(le)對違法行爲的處(chù)罰力度。“大家知道最近有幾個法律對法律責任要求是比較嚴厲的,例如《疫苗管理法》,提出瞭(le)非常嚴厲的有創新性的處(chù)罰措施。《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時,我們也借鑒引入相關的機制。”别濤介紹。
此外,别濤表示,目前的草案明確(què)提出生活垃圾的分類制度,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制度,同時還針對大中建築垃圾、快遞包裝垃圾、餐廚(chú)垃圾等作出新的、有針對性的規定。
在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層面,别濤表示,環境部已向國務院保送瞭(le)排污許可管理條例草案,配合有關部門出台瞭(le)《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修訂瞭(le)《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目前正在研究起草生态環境監測(cè)等領域的行政法規。
在規章層(céng)面,共涉及12件規章,其中9件已經制定出台,包括排污許可管理、農用地污染防治、污染場(chǎng)地、建設用地環境管理等方面的規章,還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等3件規章已經完成部務會審議程序,即将發布。
“自2016年以來,生态環境部還完成瞭(le)1400餘件/次行政行政性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處理瞭(le)一部分與上位法不一緻或者有沖突,或者影響市場(chǎng)準入等方面的問題,提高瞭(le)規範性文件的質量,保障法制統一。”别濤介紹。
而對於(yú)環保标準而言,生态環境部法規與标準司副司長(zhǎng)王開宇表示,目前中國的環保标準已經形成瞭(le)一個比較健全的标準體系。以大氣污染控制來說,環保工作從1973年開始到現在,實際上對於(yú)顆粒物的控制要求已經加嚴瞭(le)20-30倍,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控制要求加嚴瞭(le)10倍左右。
此外,别濤同樣介紹瞭(le)生态環境部與最高檢等部門在污染防治方面開展相關合作工作的情況。2018年爲例,全國生态環境部門向公安、檢察機關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案件2574件,是兩高2013年發布關於(yú)環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釋時的3.7倍。全國檢察機關批捕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犯罪15095人,比2017年上升瞭(le)51.5%;起訴42195人,比2017年上升瞭(le)21%。
别濤還介紹,生态環境部目前正積極推進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入法,同時,生态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将納入中央生态環保督察。下一步,生态環境部将繼續深化生态環境損害改革,特别是在中央生态環保督察中,督促各地加強案件辦(bàn)理,同時就實踐中發現的案件啓動情形不明確(què)、磋商效率不高、修複效果後評估不規範等問題,聯合有關部門,起草索賠工作的指導意見。
[ 來(lái)源:中國(guó)标準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