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關於印發2019年廣東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
來源:廣東(dōng)省市場(chǎng)監督管理局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食安委各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
《2019年廣東省食品安全重點(diǎn)工作安排》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chè)執行。
廣(guǎng)東(dōng)省食品安全委員會
2019年7月18日
2019年廣東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爲貫徹(chè)黨中央、國務院關於(yú)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結合我省實際,現就2019年我省食品安全重點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完善食品安全法規制度
修訂食品安全企業标準備案管理制度。(省衛生健康委負責)修訂《廣東省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廣東省食品相關産品生産加工監督管理辦(bàn)法》《廣東省食品安全管理員管理辦(bàn)法》《廣東省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辦(bàn)法》《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yú)食品經營許可的實施細則(試行)》。(省市場監管局負責)出台《廣東省“優質糧食工程”專項建設管理辦(bàn)法》。(省糧食與儲備局負責)
二、健全食品安全标準體系
做好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準工作,積極推進具有我省特色的食品安全地方标準制修訂。優化食品安全企業标準備(bèi)案管理,做好企業标準備(bèi)案委托實施的服務和指導。加強全省食品安全标準的宣傳(chuán)培訓,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标準跟蹤評價。(省衛生健康委負責)加快農業标準研究和制修訂,探索建立健全推動農業高質量安全的團體和企業标準。(省農業農村廳負責)
三、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
發揮打假“利劍”震懾作用,持續保持對食品安全犯罪的嚴打高壓态勢。加強專業化職業化偵查能力建設,提升主動發現、精準打擊食品安全犯罪效能。(省公安廳負責)整治禽蛋違規用藥、牛羊肉“瘦肉精”、生豬屠宰注藥注水、水産(chǎn)養殖非法添加、農藥隐性添加等違法違規行爲。以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爲重點,全面清理食品生産(chǎn)經營主體資格,嚴厲打擊制售“三無”食品、假冒食品、劣質食品、過期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爲,堅決取締“黑工廠”“黑窩點”“黑作坊”,規範農村食品流通供應體系,淨化農村消費市場(chǎng),提高農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建立農村食品安全風險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機制。(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市場(chǎng)監管局、省供銷合作聯社按職責分工負責)依法落實違法行爲“處罰到人”要求,依法嚴厲處罰違法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人等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嚴格落實從業禁止、終身禁業等懲戒措施。(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chǎng)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嚴格落實生産經營者主體責任
督促企業嚴格實施生産過程控制,全面落實食品安全自查報告制度,保證生産條件和行爲持續符合要求,確(què)保各項主體責任落實到位,食品生産企業自查率達到100%,推動大型肉制品生産企業産品自檢自控率達到100%。落實食品銷售者、市場開辦(bàn)者、網絡銷售平台食品安全管理主體責任,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分支機構備案率達到100%。指導食用農産品批發市場通過産銷對接模式加強源頭治理控制,確(què)保批發市場對入場銷售者的建檔率達到100%。(省市場監管局負責)全面推廣應用國家農産品質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完善原産地追溯制度,将農業系統認定的綠色、有機、地理标志農産品100%納入追溯管理。(省農業農村廳負責)推動建立食用農産品産地準出與市場準入銜接機制。(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建立全省重要産品追溯公共服務平台,探索構建全省跨環節跨部門追溯信息共享機制,實現相關部門追溯系統互聯互通。鼓勵企業運用信息化手段實現食品生産經營全過程可追溯,大型企業追溯體系建設達标率達到80%以上。擴大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試點範圍。(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督促企業加強庫存糧食質量安全管理。(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推進大型食品生産企業、集體用餐單位、農村集體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和配餐單位主動購買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發揮保險他律和風險分擔作用。(省市場監管局、廣東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推進政策性糧食承儲企業、食品工業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将進出口食品企業納入海關企業進出口信用管理,聯合懲戒嚴重失信主體。(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糧食和儲備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從農田到餐桌全鏈條全過程監管
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水産養殖用藥減量行動、獸藥抗菌藥治理行動,遏制農藥獸藥殘(cán)留超标問題。嚴格農獸藥準入管理,督促落實安全間隔期和休藥期制度,建立健全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體制機制,開展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别劃分試點,加快推進特定食用農産品禁止生産區域劃定工作,推進韶關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深入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複技術應用試點,開展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行動,防止重金屬等污染物進入農田。(省生态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韶關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嚴控收購、儲存環節糧食質量安全。(省糧食和儲備(bèi)局負責)強化企業生産過程記錄核查,落實從原料入廠、生産過程控制、出廠檢驗、運輸銷售全過程管理,建立健全追溯體系。(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推廣“明廚亮竈”、餐飲安全風險分級管理,鼓勵餐飲服務企業發展連鎖經營和中央廚房,提升快餐、團餐等大衆餐飲标準化水平。加強網絡銷售食品線上監測、線下檢查。(省市場監管局負責)摸清地方食品生産小作坊、食品攤販、小餐飲底數,健全檔案,推進食品生産小作坊集中加工區建設,提升食品生産小作坊食品安全水平。(省市場監管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旅遊景區、養老機構、技工院校、鐵路食品安全管理,加大節假日等重點時段食品安全檢查力度。(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林業局、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重點人群重點品種食品安全監管
開展重點食品、重點區域、重點問題的綜合治理,強化特殊食品、嬰幼兒輔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等重點食品的監管和綜合治理,開展重點食品監督抽檢與風險監測(cè)。結合總局啓動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産企業新一輪“三年全覆蓋”體系檢查要求,組織對我省4家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産企業開展全面體系檢查,抽取30家保健食品生産企業開展體系檢查。督促企業監測(cè)上市産品質量安全狀況,主動報(bào)告風險,嬰幼兒配方乳粉和輔助食品生産企業自查率達到100%。(省市場監管局負責)實施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落實《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推動校園食堂和供餐單位“明廚亮竈”全覆蓋。(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聯合整治“保健”市場亂象百日行動,嚴厲打擊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虛假廣告、傳銷等違法犯罪行爲。開展以老年人識騙、防騙爲主要内容的宣傳教育活動。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場秩序,嚴厲查處各種非法銷售保健食品行爲。加強食品相關産品監督抽查,組織開展質量比對研究,提升産品質量。(省市場監管局、省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
七、提高食品安全風險管理能力
組織制定我省2019年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實施方案,完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管理系統,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強化風險監測和隐患的通報(bào)交流。(省衛生健康委、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糧食和儲備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按職責分工負責)強化檢測技術支持,組織廣東省農産品質量安全檢測技能競賽。加強農産品生産基地、産地運輸車、暫養池、屠宰場等環節監測抽檢力度,開展畜禽産品、水産品中環境污染物等安全風險評估。(省農業農村廳負責)完善食品抽檢工作制度,加大農獸藥殘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屬殘留、生物毒素、有機污染物等項目抽檢力度,強化不合格食品跟蹤抽檢核查處置,國家、省級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完成率達到100%。加強評價性抽檢分析和結果應用。落實省政府民生實事,完成不少於(yú)55萬批次食品抽檢任務,食品檢驗量達到每年每千人5批次。對不少於(yú)2000家食用農産品集中交易市場開展以蔬菜類、水産品類和肉類爲主的快速檢測,及時公示快速檢測信息,不合格産品處置率達到100%,全年快速檢測不少於(yú)800萬批次。(省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測,完成庫存政策性糧食質量大清查工作,加強政策性糧食收購和儲存質量安全監管,對檢查發現的超标糧食,督促各地有關單位和企業嚴格按要求進行處置。(省糧食和儲備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建立粵港澳檢驗檢疫合作交流機制,持續推進“進出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大力打擊食品走私,防範進口食品安全風險。(海關總署廣東分署負責)開展食用林産品及産地環境風險監測。(省林業局負責)推進“互聯網+食品”監管,重點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發揮“智慧監管”作用,提高食品安全風險管理能力。(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推動食品産業高質量發展
推進農業綠色生産,推進水産健康養殖,開展農業節肥節藥行動,加快養殖糞污、稭稈、農膜等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在現代農業産業園、“一村一品”“一鎮一業”示範村鎮率先推廣病蟲綠色防控技術。建立健全食用農産品全程質量控制體系,指導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規模生産經營主體标準化生産。完善農産品質量标識制度,推動綠色、有機、地理标志食用農産品發展,創響一批“粵字号”特色農産品品牌。(省農業農村廳負責)開展乳制品質量安全提升行動,組織開展規範肉制品生産過程管理行動。(省市場監管局負責)支持食品生産企業改造提升質量檢(監)測(cè)等技術體系。(省市場監管局負責)大力推進農産品冷鏈物流發展,加強冷鏈物流研究,完善基礎設施,加快冷鏈信息化建設步伐。(省商務廳負責)組織實施廣東省重點研發領域計劃“食品安全”重點專項,開展食品安全科技攻關。建設一批食品安全監管科技創新與服務平台。(省科技廳、省食安委相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動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建立專業化、社會化的糧食産後服務體系,完善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cè)體系,開展“中國好糧油”行動。(省糧食和儲備(bèi)局、省财政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支持糧食收購企業提升入庫糧食質量安全管理能力。(省糧食和儲備(bèi)局負責)
九、深化食品領域“放管服”改革
簡化市場準入審批流程,大力推行電子化、網絡化辦(bàn)理,實現“一網通辦(bàn)”,建立健全食品生産(chǎn)經營許可信息數據庫,全面推進食品生産(chǎn)經營許可電子證書運用。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探索推行對低風險食品生産(chǎn)經營許可實施告知承諾制審批,深化食品相關産(chǎn)品生産(chǎn)許可告知承諾制審批,食品經營許可審批時限壓縮二分之一。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進部門聯合“雙随機、一公開”抽查監管機制,完善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制度,探索“雙随機”抽查、專項檢查和飛行檢查有機結合的監管模式,對新業态、新産(chǎn)業實行“包容審慎”監管 。(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十、推進食品安全共治共享
繼續做好“食品安全宣傳周”“食品安全進校園”等活動,提高公衆科學素養,營造人人參與、人人關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省市場監管局會同有關單位負責)加強食品安全輿情監測和輿論引導,加大食品、保健食品科普宣傳力度,提高公衆食品安全認知水平和識騙防騙意識,增強公衆消費信心。(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bàn)、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對食品企業、法人和從業人員的法律宣傳,以案釋法、以案普法,不斷增強遵法守法意識、誠信意識。(省司法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教育,培養學生健康觀念和健康生活方式。(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宣傳貫徹《廣東省水産品質量安全條例》《野生動物保護法》《國民營養計劃(2017-2030年)》。(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完善投訴舉報(bào)和獎勵機制,鼓勵内部知情人舉報(bào)違法違規行爲。(省市場監管局負責)積極開展糧食質量安全宣傳。(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貫徹實施食品工業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國家标準,開展食品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培訓及評價。(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繼續做好主要輸入國家和地區法律法規标準的收集、整理和宣貫,爲企業“走出去”提供技術支持。(海關總署廣東分署負責)
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嚴肅落實責任
進一步強化各級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bàn)公室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查考核、制度建設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工作力量。及時調整省食安委組成人員,完善省食安委工作規則。出台《關於(yú)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貫徹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健全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壓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食品安全工作責任,推動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和屬地管理責任落實。繼續組織對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和省食安委有關成員單位開展食品安全評議考核,将考核結果作爲領導幹部獎懲和使用、調整的重要參考。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沒有履行職責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問責。(省食安辦(bàn)、省委組織部、省食安委有關成員單位、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依法依規制定我省食品安全監管事權清單。(省市場監管局負責)繼續推進食品安全示範城市(縣)和農産品質量安全縣(市)創建活動,總結推廣試點經驗,完善工作機制和評估方式,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生産經營者主體責任。(省食安辦(bàn)、省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地級以上市年底前向省委、省政府報告食品安全工作情況。(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