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動态】新版農殘限量國标聚焦肉蛋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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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殘留的監管問題一直是我國種植産品以及食品安全層面非常重要的課題,尤其是水果蔬菜及肉蛋奶等商品的農藥殘留,格外受百姓關注。日前,經食品安全國家标準審評委員會審查通過,新版農藥殘留限量标準——《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19)(以下簡稱新标準)頒布 ,将於2020年2月28日正式實施。新标準規定瞭(le)483種農藥在356種(類)食品中7107項殘留限量,與2016版相比新增農藥品種50個、殘留限量2967項,涵蓋的農藥品種和限量數量均首次超過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制定的标準,标志著(zhe)我國農藥殘留限量标準邁上新台階。

  覆蓋範圍擴大

  随著我國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農産品的質量安全問題越來越受到關注 ,尤其是蔬菜中農藥殘留問題己經成爲公衆關心的焦點 。目前,農藥殘留和污染已經成爲影響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問題之一。控制農藥殘留,保護生态環境已成爲環境保護的重要問題。因此,完善農藥殘留的檢測手段和防控農藥殘留危害的工作刻不容緩。

  何爲農藥殘留限量?農業農村部有關負責人解釋說,标準中的殘留限量是指一種農藥在一種農産品中的規定限量。由於每種農藥的使用範圍不同 ,一種農藥可能被批準使用在多種農作物上,因此一種農藥需要規定在不同農産品中的殘留限量。

  據介紹 ,《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在進入新世紀後修訂速度加快,到目前爲止至少修訂瞭3次。在2016版本中,标準規定瞭433種農藥在13大類農産品中4140項最大殘留限量,較2014版增加490項。

  而2019版新标準農藥覆蓋範圍更廣 ,全部覆蓋我國批準使用的農藥品種,解決瞭曆史遺留的“有農藥登記、無限量标準”的問題,與2016版相比新增農藥品種50個、殘留限量2967項,同時以評估數據爲依據 ,科學嚴謹設定殘留限量。突出高風險的禁限用農藥,規定瞭27種禁用農藥585項限量、16種限用農藥311項限量。特色小宗作物限量标準顯著增加。其中,新增人參、楊梅、冬棗等119種特色小宗作物上804項限量,總數達到1602項,是2016版的2倍多。同時,動物源性食品殘留限量也有瞭突破性增長。

  涉及肉蛋奶限量項目多

  近年來 ,爲瞭控制食品中農藥殘留超标,我國出台瞭一系列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标準,力度可謂空前 ,但在全國各地公布的多期食品安全不合格名單中,農殘超标的不安全食品經常進入榜單。

  目前,農藥殘留超标已成爲食品安全不合格的三大主要原因之一。如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日前發布的《關於2019年第二季度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分析的通告》指出,今年第二季度,全國市場監管系統完成的食品安全抽檢結果顯示,總體不合格率爲2.4%。在所有不合格項目中,“兩超”使用食品添加劑、農獸藥殘留超标、微生物污染是三大主要問題,其中,農獸藥殘留超标占不合格總數的25.1%,涉及的雞蛋等食用農産品占比很大。

  “從以植物源性食品爲主積極向動物源性食品擴展,進一步拓寬瞭食品安全監管的覆蓋面。對於居民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肉蛋奶以及近年來備受追捧的進口食品,新标準均依法作出瞭科學農殘限定,這一點值得各界關注。”華中農業大學食品科學技術學院教授潘思轶這樣告訴記者 。

  從源頭嚴格管理約束

  據悉,新标準中的食品農藥殘留限量均是根據我國農藥殘留試驗及監測數據、我國居民膳食消費數據、農藥毒理學數據等,經過科學風險評估後制定的。

  農業農村部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農業農村部會同衛生等有關部門 ,科學規劃,重點突破,加大工作力度,标準數量快速增長,标準質量不斷提高,基本建立起與我國農業生産和農藥監管相适應的農藥殘留标準體系。據介紹,農業農村部将確保到2020年我國農藥殘留限量标準及其配套檢測方法标準達到1萬項以上。

  評論人士李海楠認爲,一直以來,圍繞農藥使用的規範以及相關執法問題備受各界關注,管好瞭源頭的農藥使用,才能切實保障末端生産的食品安全。新版農藥殘留限量标準繼續收緊,實現對全部批準使用農藥品種的全覆蓋,本身就是意在規範農藥使用,確保殘留在嚴格的标準内,對保障食品安全而言具有重要意義。

  數據顯示,盡管質量安全狀況總體較好,但目前農業生産方式還略顯粗放,以畜牧業爲例,從消費看,全國人民每天要消費2.2億千克肉、7700萬千克雞蛋和1億千克牛奶;從生産看,養殖戶群體龐大,散養仍占相當比例。此外,生産道德誠信亟待加強,農産品質量安全隐患仍然存在。

  據瞭解,現在農藥的生産和使用方面較爲突出的問題,表現在農民的不規範使用,将限用、禁用的高毒農藥用於蔬菜、水果等食用農産品的生産,而這類農藥一旦檢出,無論檢出值多麽微小,都應歸類爲不合格産品。所以必須在使用上要加強對農民的安全使用指導。

  潘思轶坦言,由於農藥種類和數量衆多,與農藥相關的标準也有很多,實際應用中其實非常困難。我國規定瞭農藥殘留的最大限量,規定瞭在農産品上面禁止使用的農藥,還有多種限制使用的農藥,有的農藥可以在這個上面使用,在另外農作物上不能使用。

  潘思轶指出,考慮到中國當前的農業發展階段,應通過從嚴管理約束其科學規範使用。農藥使用事關農産品生産,更事關食品安全,絕不可馬虎。對於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标準,既要嚴格執行,還要科學執行,才能産生顯著效果,有效提高食用農産品安全質量。


[ 來源 :中國(guó)消費(fèi)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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