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産品質量安全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産品質量安全法(修訂草案)》的說明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産品質量安全工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把農産品質量安全作爲轉變(biàn)農業發展方式、加快現代農業建設的關鍵環節,堅持源頭治理、标本兼治,用“四個最嚴”,確(què)保廣大人民群衆“舌尖上的安全”。李克強總理強調,要夯實各方責任,完善監管體制機制,堅持不懈地抓好農産(chǎn)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確(què)保食品安全,維護人民健康。
現行農産品質量安全法是2006年制定的,2018年對個别條款進行瞭(le)修正。現行法公布實施以來,對規範農産品生産經營活動、保障農産品質量安全發揮瞭(le)重要作用。近年來,我國主要農産品例行監測(cè)合格率穩定保持在97%以上,農産品質量安全态勢總體向好。201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執法檢查,在充分肯定現行法公布實施以來取得顯著成效的同時,也指出一些條款已明顯不适應當前農産(chǎn)品質量安全監管形勢,操作性不強、實施難度大;存在處(chù)罰過輕、違法成本太低等問題,建議對現行法進行修訂。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有關工作安排,農業農村部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會同有關方面起草瞭(le)《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産(chǎn)品質量安全法(修訂草案送審稿)》,向社會公開征求瞭(le)意見,提請國務院審批。收到此件後,司法部先後兩次征求有關部門、地方政府、科研機構和部分農産(chǎn)品生産(chǎn)企業的意見,召開座談會和專家論證會,會同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進行反複研究修改,形成瞭(le)《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産(chǎn)品質量安全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草案)。草案已經國(guó)務院第147次常務會議讨論通過(guò)。




























來源:中國(guó)農産(chǎn)品質量安全、食品質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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